新旅游法购物:旅游法实施后,我国旅游购物发生了哪些变化

旅游法全文出境游购物退货

国家旅游局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坚定不移地取缔“零负团费”等违法经营行为,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买的东西,可以退货退款,退款让旅行社先垫付。另行付费项目的钱,也可以退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关于出境旅游提前6天提出取消行程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具体情况分析如下:法律规定的责任划分旅行社解除合同的情形若因旅行社原因(如未达到成团人数)取消出境游,需提前30日通知旅游者(《旅游法》第六十三条)。但若旅游者单方面解约,则适用合同约定及《民法典》相关规定。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旅行社擅自增加购物点违反了新旅有法第几条第几款?

《旅游法》第35条的三个条款的逻辑关联是非常密切的,第一款是整条的关键。根据第一款的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售卖旅游线路产品,不得以“指定购物”所得的商业贿赂来弥补利润。因此,只要购物安排触犯第一款的规定,即使是另纸另行约定的购物,也是违反35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违反了《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三)项之规定。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处20万元罚款。

法律依据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可引导游客到正规购物场所消费,但不得通过威胁、诱导等方式强制游客购买商品,且购物点需提前在行程中明示。 行业规范要求导游需持有有效导游证并归属于正规旅行社,不得擅自增加行程外的购物点。

当然不是,旅行社的行为违法!买的东西,可以退货退款,退款让旅行社先垫付。另行付费项目的钱,也可以退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新疆跟团旅游强制购物怎么办

〖A〗、在新疆跟团旅游遇到强制购物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了解相关背景和注意事项: 保持冷静,明确拒绝现场应对:若导游或商家强制要求购物,可礼貌但坚定地表示拒绝,说明自己无购买意愿。根据《旅游法》第35条,旅游者有权拒绝不合理消费。

〖B〗、与导游或旅行社协商:在拒绝强制购物后,游客可以尝试与导游或旅行社进行协商,表达自己对强制购物的不满,并要求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通过沟通,有时可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保留证据:在遭遇强制购物时,游客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旅游合同、购物票据、录音、视频等。

〖C〗、对导游强制消费、擅自安排购物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建议:在选择新疆跟团游时,建议游客选择价格合理、透明度高的旅行团。提前确认行程中是否包含购物点,以及是否有隐性消费。如遇强制消费,可以向当地旅游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D〗、新疆跟团买玉想退但投诉无门时,可尝试通过保留证据、与旅行社协商、向旅游监管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具体如下:保留证据:购买玉石时,务必保留好购物发票、合同、鉴定证书等关键凭证。这些材料是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能够证明购买行为及商品的真实情况。

〖E〗、若需找到可靠的包车服务,推荐如下方案:联系新疆本地的正规旅游包车公司,提供全保险和12301备案合同。司机具备专业资格,车辆类型多样,费用透明且无强制购物。他们会免费规划路线,核算人均报价后,协助签订电子合同。

旅游途中被导游带到商店强制购物,存在什么法律问题?

我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除勤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以外,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

行业乱象:云南作为热门旅游地,部分旅行社利用游客信任,通过强制购物、诱导消费等手段牟利,严重损害游客权益,破坏旅游市场秩序。此类行为不仅违反《旅游法》中“不得强制购物”的规定,更涉嫌欺诈与胁迫消费。

出去玩儿,就要被旅行社摆布吗?当然不,旅行社的行为违法!买的东西,可以退货退款,退款让旅行社先垫付。如果有另外付费项目,钱也可以退回来。《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亲亲,你好。就民事途径而言,向当地相关旅游协会或者旅委投诉。根据《旅游法》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通常做法如下:(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次向大家普及,在旅游过程中遭遇强制消费,我们在旅游行程结束后,要求旅行社为我们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碰到过!被导游强迫购物的旅游者,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旅行社赔偿。

旅游法规条例中必须要求去购物店吗

旅游法规条例中并没有要求必须去购物店。以下是关于此问题的详细解《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旅游法》第35条明确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售卖旅游线路产品,并不得以“指定购物”所得的商业贿赂来弥补利润。这意味着,虽然购物本身并未被禁止,但购物安排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将视为违规。

《旅游法》第35条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售卖旅游线路产品,不得以“指定购物”所得的商业贿赂来弥补利润。因此,只要购物安排触犯规定,即使是另纸另行约定的购物,也是违反35条的规定。虽然《旅游法》并没有禁止购物,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前提。

旅游一定要游客购物不是绝对的,如以个人组织去旅游时,可以根据自己喜好是否要购买;而跟旅游团旅游时,建议去之前协议好规则即可。法规:《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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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min 2025年12月11日

    我是万祺号的签约作者“admin”

  • admin
    admin 2025年12月11日

    本文概览:旅游法全文出境游购物退货 国家旅游局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坚定不移地取缔“零负团费”等违法经营行为,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买的东西,可以退货退款,退款让旅行社先垫付。另行付费项目的钱,也可以退回来。《中华人...

  • admin
    用户1 2025年12月11日

    文章不错《新旅游法购物:旅游法实施后,我国旅游购物发生了哪些变化》内容很有帮助